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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人需要购买发电设备用于新能源投资项目建设,项目贷款难以及时到位,同时自有资金不足支付。
租赁期长:可设定适当的宽限期和租赁期,融资期限最长可达10年。
以融促产:根据运营收入设定还款期限,资金收入可覆盖偿还租金,是最佳的产融结合方式。
税收抵扣优惠:该模式下可开具17%增值税发票。
承租人:集团成员企业控股的项目公司。
标的物:项目发电设备及附件。
合同结构:电建租赁公司与承租人、设备供应方签订三方购买合同,与承租人签订两方租赁合同。
资金支付:电建租赁公司将BLO融资款支付至设备商,由承租人分期还款。